南海实验小学教职工学年度任职考核办法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教职工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教职工晋升、调薪、聘任、奖惩等提供依据,根据舟教人[2008]9号和舟教人[2008]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学年度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现有基础与发展性相结合,做到考核标准、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公开,考核程序规范。
2.注重实绩原则。考核的目的是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将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把教职工的注意力引导到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全面教育质量上来。
3.强化师德原则。教职工职业道德是教职工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是教职工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把师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合格。
4.分类要求原则。学年度考核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后管理结合起来,根据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同和工作职责的差异,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实施分层次考核。
二、考核对象: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师德表现。重点是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
能,主要考核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班级管理水平,有关人员处室组管理水 平,业务知识和技术更新情况。重点是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业务能力与所聘 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相符,教育教学方法得当,沟通协作能力强,知识更新快,工 作中有改革创新精神。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重点是工作责任感、事业心,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踏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和活动。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情况。重点是工作量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业绩,教科研成果,在学校处室组发挥的作用和工作效果,对学校发展的贡献等。
四、考核要求
1.平时考核重点考核教职工日常任务、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等,由学校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考核等方式进行,由学校相关部门记载。每年由记载部门总评分一次,学校考核小组审核后以一定比例记入考核总分。
2.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分二块进行:一是采用违规查实扣分制,扣分依据为《舟山市中小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扣分记录表》,教职工如经查实有违反《记录表》中相关条目,视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进行分档扣分,多次多条违反的累计扣分,直接从学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二是作为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价,考核时先由教职工对照《中小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自查,然后由学校考核小组依据日常表现,结合教职工自查、互评、学生评价、社会反映等方面情况,对每位教职工进行评分,记入考核总分。师德考核分在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总分中的比例为25%。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合格。
3.教职工业务能力考核逐步采用发展性评价办法。评价指标主要由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研究反思能力、协同工作能力等构成。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订。
4.设置高职称教师学年度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1)小中高教师学年度考核合格,必须至少具备以下三项必备条件:一是每年至少主持一次主题教研活动或专题讲座;二是每年至少在全校或更大范围开一堂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观摩课);三是至少有一名明确的青年教师指导对象;四是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部门管理工作(含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大队辅导员);五是每年至少有一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优秀案例、论文或其它业务文章在市属及以上获奖或发表。
(2)小学高级教师学年度考核合格,必须至少具备以下二项必备条件:一是每年至少主持一次教研组或以上的主题教研活动或专题讲座;二是每年至少在教研组或以上范围开一堂课(包括评优课);三是至少有一名明确的青年教师指导对象(学校及以上指定);四是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部门管理工作(含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大队辅导员);五是每年至少有一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优秀案例、论文或其它业务作品在校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
(3)高职称教师优秀必备条件必须是高职称教师学年度考核合格基础上择优推评。
5.学生及学生家长参与对教职工的考核评议。评议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情况只限在考核组内公布,作为考核组成员评价教职工的依据之一,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评议结果不记入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分。
6.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分数构成要求。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分构成一般要求:①平时考核分为考核总分的5%;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分二块,一是违规查实直接从学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二是作为学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的评议分为考核总分的25%;③业务能力考核为考核总分的30%。④教学实绩在学年度考核分中所占的比例为40%。⑤教职工的突出成绩及对学校的特殊贡献设置附加分1-10分,由考核组讨论酌情赋分,直接记入年度考核总分。⑥相关内容考核采用评议办法计分的,由同事评议分20%、直接领导评议分30%、考核组评议分50%构成。
7.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在职教职工的10%,学校考核小组成员的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小组成员的30%,评优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良好等次比例控制在20%以内,良好等次仅在教育系统内部使用,在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时予以一定体现,向劳动人事部门上报时按合格等次上报。高、中、初级职称的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的优秀及良好比例做到相互兼顾。
五、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组织。考核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考核组成员名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学年度考核工作开始前一式二份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个人总结、述职(一般以同一教研组或年级组为范围),填写《教职工任职情况考核记实表》。
3.考核和评议。按学校制订的考核实施办法进行分项考核、评议、赋分,汇总每一位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总分。
4.考核小组评定。考核小组采取适当办法,在全面审核分析被考核人各项得分情况、直接领导评定意见等基础上写出考核意见,评定考核等次。
5.学校党政会议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和等次。
6.反馈。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考核者,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应在校内公示5—7天。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5天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一般应在一周内完成调查、复核,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申请复核人作出答复。
7.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结果须存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
六、其它相关说明
1.关于特殊人员的考核工作。
①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中的党政正、副职及担任助理的领导由教育局直接考核;
②上挂下派、支教、勤工俭学、单位间借用等系列人员都由其现所在学校(单位)负责考核,并占现所在学校(单位)优秀指标,考核结果返回原所在学校(单位);
③外出脱产进修学习,由学习单位出具学员鉴定后,参加原单位考核;
④享受法定产(哺乳)假的女教师,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⑤新分配录用人员只写分数和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2.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学年度考核,只说明不参加考核的原因。
①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②学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③学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④学年度内经市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的。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定为优秀。
①相应职称的教师不具备高职称教师学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者。
②违反教职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当年有扣分记录但尚未够上直接确定为不合格者;
③应参加进修培训而不参加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④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事假累计半个月以上,但都不满六个月者。
4.对受党纪、政纪处分者的考核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参照执行。违反教职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当年扣分累计在15分及以上的,当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难以确定等次的,可给予三个月告诫期,期满后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对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经考核小组综合评议后可给予不合格等次。
5.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束至本行政年末,考核对象没有出现违反师德规范等严重情况,学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本行政年的考核结果使用;如出现违反师德规范等严重情况,其行政年考核结果学校考核组重新审定。
6.此考核办法考核的工作周期为一学年,原定的学部学期考核办法不再实施,原学期考核奖的发放根据学校新的规定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职务评聘、先进评选、工资晋升、奖金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1.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奖金。学校也可根据各自实际给优秀、良好人员一定的经费奖励。
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③专业技术人员最近三年考核连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④专业技术人员被考核为优秀、良好的,在职称晋升时予以适当加分。
⑤先进评选、奖励一般在学年度考核优秀、良好人员中产生。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年终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
②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3.对年度考核实行告诫的人员,暂不兑现考核结果,待告诫期满,依据所定等次办理。
4.年度考核实行告诫的人员和被确定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不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八、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09学年度起施行。
南海实验小学
2009.6
附< 考核用表>:
南海实验小学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评分表
姓名: 职称: 必备条件符合情况:①②③④⑤
考核
内容
| 考核
要求
| 参考
指标
| 自我
评分
| 同事
评分
| 直接
领导
评分
| 考核组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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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25分)
| 采用违规查实扣分制
| 《舟山市中小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扣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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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自评、互评、社会学生评价等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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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5分)
| 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遵守工作纪律
| 重点:工作责任感、事业心,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踏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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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教师业务能力发展性评价主要参考标准)
(30分)
| 业务知识水平
(4分)
| 1.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基础值0.5,进步量0.5,合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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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教学科与相关学科的联系、所教学科知识在学生知识结构中的地位与熟悉情况。(基础值0.5,进步量0.5,合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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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掌握情况;课改了解情况。(基础值0.5,进步量0.5,合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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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所教学科的校本培训与进修情况等。(基础值0.5,进步量0.5,合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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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业务工作)
能力
(17分)
| 备课研究(2分)
| 1.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能力,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的能力。(基础值1,进步量1,合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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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
(7分)
| 2.创设课堂愉悦的学习环境境,为学生提供讨论、质疑、探究、台作、交流等参与学习的机会,引导学生创新的能力。(基础值1.5,进步量1.5,合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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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尊重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引导全休学生充分参与学习的能力。(基础值1,进步量1,合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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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用教育信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辅助教学的能力。(基础值1,进步量1,合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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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批改
(2分)
| 5.整合课内外作业,布置轻负担、有效性作业的能力。(基础值1,进步量1,合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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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辅导
(2分)
| 6.选择利用校内外资源,利用自己的特长,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开阔学生视野、增长学生知识、培养学生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基础值1,进步量1,合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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