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条件装备中心关于开展2012
年度全市中小学 “书香伴我行”读书征文和优秀阅读指导课教学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装备中心、电教仪器站、市属中小学校:
为促使广大中小学生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推动中小学阅读指导课的有效开设,进一步将“书香校园工程”引向纵深发展,舟山市教育条件装备中心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书香伴我行”读书征文和优秀阅读指导课教学课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读书征文活动参加对象为小学三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优秀阅读指导课教学课例评选活动参加对象为承担中小学阅读指导课教学工作的学科教师、图书馆管理人员及各级教育技术部门管理人员。
二、活动时间
2012年6月25至10月15日。
三、活动要求
(一)读书征文活动
1、本次征文活动以“书香伴我行”为主题。要求征文内容围绕主题,表达自己在阅读中所收获的情感体验和精神成长。内容可以包括阅读与成长的经历、阅读与理想的树立、阅读中的感悟和乐趣、阅读带来的变化与成长等。要求有真情实感。
2、征文体裁不限,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健康,结构合理,文字准确;小学生征文控制在600字左右,中学生征文控制在1000字左右。
3、征文第一部分为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及指导老师姓名等内容,第二部分是正文,最后部分是指导老师对本文的点评。点评分三项内容:本文的亮点、积极意义和今后努力方向。点评字数150字左右。(没有指导老师点评的征文不 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二)优秀阅读指导课教学课例评选活动
1、送评课例时长为一个标准课时。每节课例前可加3~5分钟关于本校开设阅读指导课总体情况的介绍;
2、课例制作要求:(1)稳定性:全片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视频流畅。(2)色调: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3)音响效果:声话同步,无交流声或其它杂音等缺陷。(4)视音频载体:DVD视盘(符合DVD标准格式)或压缩为WMV格式(尺寸不小于720*576、位速不小于384kbps)。(5)有条件的学校要采用双(多)机位拍摄。
四、活动组织
(一)各县(区)装备中心、教仪站负责本次读书征文及优秀阅读指导课例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初评和推荐工作。
(二)推荐作品数量:定海、普陀40篇,岱山30篇,嵊泗20篇,市属学校每校可推荐最多不超过10篇。
(三)读文征文活动的材料上报和联系方式。各县(区)装备中心、教仪站、市属学校须将读书征文汇总表(见附件1)及学生征文(纸质及电子稿各一份)上报市教育条件装备中心。联系人:许雪梅,联系电话:2045758,E-mail:zszbxxm@163.com
(四)优秀阅读指导课例评选活动的材料上报和联系方式。各单位须将优秀阅读指导课教学课例汇总表(见附件2)、优秀阅读指导课例光盘、《优秀阅读指导课教学课例推荐表》(见附件3)、与该课例同步的教案等上报市教育条件装备中心。纸质及电子稿各一份。联系人:许雪梅,联系电话:2045758,E-mail:zszbxxm@163.com
五、评奖及其他
(一)市教育条件装备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县(区)装备中心、教仪站、市属学校推荐的征文和优秀阅读指导课例进行评审。
(二)读书征文活动,按照小学组、中学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阅读指导课教学课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三)为尊重作品版权、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凡参与本次活动者视同默认以下版权声明:
1、保证参加“书香伴我行”读书征文和优秀阅读指导课教学课例评选活动的应征作品为原创,本人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版权,该作品尚未出版或经传媒发表,也未向传媒或出版社投稿。
2、本人同意如果作品在本次评比中获奖或被选中编辑出版,则授权主办方享有以下权利:
(1)将作品结集出版;
(2)在教育相关杂志、浙江教育资源网站上刊登此作品;
3.由于抄袭、剽窃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次评选活动以及主办单位无关。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